跟團遊
行程編号 398367
日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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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程介紹本行程爲多行程計劃,不同團期對(duì)應的行程計劃會(huì)有所不同
行程簡介
天數 | 行程/景點 | 參考酒店 | 早餐 | 午餐 | 晚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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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2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3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4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5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6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7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8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9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10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11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12天 | 1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參考行程
D1
第1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2
第2天
1
1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3
第3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4
第4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5
第5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6
第6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7
第7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8
第8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9
第9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10
第10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11
第11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12
第12天
1
1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費用說(shuō)明費用根據最終預訂的行程計劃會(huì)有所變化,具體請以最終協議與出團通知書爲準
費用包含
1
費用不包含
1
預訂須知在預訂前我們建議您認真閱讀下方的須知事(shì)項
出行須知
1、此價格至2024年4月12日有效,04月12日之前必須提供預定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)上郵輪公司名單,否則預定價格無法維持。
2、定金2000元/人請在報名時(shí)支付,支付定金日至開(kāi)航前60天前(含第60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 200 元/人損失;若在開(kāi)航前59天至41天(含第 41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20%;若在開(kāi)航前40天至28 天(含第28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40%;若在開(kāi)航前27天至14天(含第14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60%;若在開(kāi)航前13天至7 天(含第7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80%;若在開(kāi)航前6天(含第6天)内通知取消,或沒(méi)有在開(kāi)航時(shí)準時(shí)出現,或在開(kāi)航後(hòu)無論以任何理由放棄旅行的,其必須支付全部團費。
3、遊客名單一旦上郵輪公司系統後(hòu),更名將(jiāng)導緻原預定價格失效,按照新價格預定,如漲價需補齊。
備注:
1)文件價格爲單船票(不含領隊,岸上觀光在船上報名);
2)不含郵輪服務費:内艙&海景&陽台:150 港元/人/晚;主題&套房:200 港元/人/晚(含管家服務費);
3) 不含日本離境稅:任何滿 2 周歲的賓客將(jiāng)收取 1000 日币/人/次,船上收取,將(jiāng)按 55 港币/人/次;
4)文件中報價單位爲“元”/人;
2、定金2000元/人請在報名時(shí)支付,支付定金日至開(kāi)航前60天前(含第60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 200 元/人損失;若在開(kāi)航前59天至41天(含第 41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20%;若在開(kāi)航前40天至28 天(含第28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 40%;若在開(kāi)航前27天至14天(含第14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60%;若在開(kāi)航前13天至7 天(含第7天)内通知取消,收取團款的80%;若在開(kāi)航前6天(含第6天)内通知取消,或沒(méi)有在開(kāi)航時(shí)準時(shí)出現,或在開(kāi)航後(hòu)無論以任何理由放棄旅行的,其必須支付全部團費。
3、遊客名單一旦上郵輪公司系統後(hòu),更名將(jiāng)導緻原預定價格失效,按照新價格預定,如漲價需補齊。
備注:
1)文件價格爲單船票(不含領隊,岸上觀光在船上報名);
2)不含郵輪服務費:内艙&海景&陽台:150 港元/人/晚;主題&套房:200 港元/人/晚(含管家服務費);
3) 不含日本離境稅:任何滿 2 周歲的賓客將(jiāng)收取 1000 日币/人/次,船上收取,將(jiāng)按 55 港币/人/次;
4)文件中報價單位爲“元”/人;
退改政策
旅行産品具有較強的時(shí)效性價值,預訂完成(chéng)後(hòu)如您需要退/改行程,需參照以下規則:
1、旅遊者違約 旅遊者在行程開(kāi)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,扣除必要的費用之外需按以下标準支付違約金: 行程開(kāi)始前 29 日至 15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的 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14 日至 7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的 2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6 日至 4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的 5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3 日至 1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的 6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當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的 70%的違約金。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(fā)生的費用,旅遊者按實際發(fā)生的費用支付,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(guò)旅遊費用總額。 2、旅行社違約 旅行社在行程開(kāi)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,或者旅遊者在行程開(kāi)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(néng)成(chéng)團通知,不同意轉團、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向(xiàng)旅遊者退還(hái)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(扣除簽證/簽注等費用),并按下列标準向(xiàng)旅遊者支付違約金: 行程開(kāi)始前30日至15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14 日至 7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 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6 日至 4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 1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前 3 日至 1 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 1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(kāi)始當日,支付旅遊費用總額 20%的違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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